使用角度来说
网络上公开搜索出来的图片,没有版权吗?
写文章、做文档需要配图时,可能很多人的习惯还是搜索一下,从搜出的各色图片中,右键另存就直接拿来用了。这些网络公开可以搜索到的照片,即使没有标明来源、没有版权声明,也不代表就不受版权保护。
依照《著作权法》第二条:中国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,不论是否发表,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。
除《著作权法》中规定的免责情况外,当你需要一张图片进行公开传播,特别是商业使用的时候,需联系版权方授权,由双方协商是否支付稿酬或支付多少稿酬。如果找不到图片来源,无法判定是否有侵权风险,配图最好自己去拍摄、制作或者放弃不用。一旦使用他人图片,即使标注了“请图片作者与本人/单位联系收取稿酬”等声明,仍然是不合法的。
图片再加工算侵权吗?
在图像处理技术越来越成熟的今天,一张图片的水印、LOGO都可以轻松去掉,掐头去尾地截取图片,东拼西凑地合成图片,尽管已经与原图相去甚远,但未经过版权人同意的加工图片,也是侵权的。
根据《著作权法》第十条,著作权包括发表权、署名权、修改权、保护作品完整权(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、篡改的权利)、复制权、发行权、展览权、信息网络传播权、摄制权、改编权、汇编权等。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部分权利,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。未经许可,再次加工他人图片的行为可能侵犯著作权人的修改权、保护作品完整权、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著作权利。不仅再加工本身,就连传播再加工版权作品的行为都可能构成侵权。
而图片的权利归属人,需要通过举证证明侵权图片与原作品之间的相似性和雷同性,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2013年8月,艺人林志颖为庆祝微博粉丝达到2100万,在其微博上发布一条图文,配图使用了一张经过PS修改的照片。这张原图作者是军旅摄影师朱庆福,拍摄于厦门某特种部队,曾获第十八届全国摄影艺术展金奖。
被PS过的图片在网上被大量转发传播,朱庆福于2016年11月3日以“林志颖侵犯了署名权、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”,将林志颖诉至法院。最终法院判决林志颖需赔偿34.5万元,并在新浪微博置顶致歉声明72小时。
如何保护好自己拍摄照片的版权?
摄影图侵权事件数见不鲜,但由于举证、确权艰难,使得维权之路困难重重。那么作为权利人,我们有哪些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图片版权?
拍摄照片时保存RAW格式(适用于用相机拍摄照片)
RAW格式文件相当于胶片时代的底片,能证明照片的版权归属。并且RAW格式图片可以转为JPG等格式,但其他格式的的照片无法转为RAW格式。版权要留在自己手中,一是拍摄照片是保留RAW格式,二是RAW格式照片不转发给他人。
申请版权登记
对于普通原创者而言,著作权登记是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的重要措施。摄影图所有权人可以委托代理机构,对图片进行注册登记,以证明自己对该张照片拥有版权。
随着公众版权意识的不断觉醒,进行图片版权登记的作者和作品数量正在不断增加。如果是有价值的、特别的图片,应该第一时间进行版权登记。版权登记的主要作用就是确权,在发生侵权事件或版权纠纷时,版权登记有助于解决因版权归属而产生的纠纷,并为解决版权侵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,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来源 | 重庆强大凯创专利代理事务所
来源:全篇转自顺德区版权协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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